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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聘任司法保护联络员 撑起未成年人“保护伞”
2024-05-16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    作者:刘豆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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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6

  为进一步加大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提升涉未成年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有效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4月30日,贺兰县人民检察院联合贺兰县民政局,共同举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联络员聘任仪式及专题培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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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聘任仪式

  聘任仪式上,聘任赵爱花等85名责任心强、工作能力强、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工作的乡村、社区儿童主任为贺兰县人民检察院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联络员,并为其颁发了聘任证书。通过司法联络员身处基层的优势,发挥未成年人维权、教育、帮扶等前沿作用,加强与检察机关协作配合,针对暴力伤害未成年人、性侵未成年人、拉拢强迫未成年人参与犯罪等情况,及时发现、移送线索,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共同关心关爱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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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题培训会

  专题培训会上,我院未检干警以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联络员及儿童主任的职责角度为切入点,深入浅出的对强制报告制度进行解读,介绍了什么是强制报告制度、谁来报告、向谁报告、什么情况需要报告等内容。结合实际办理的案件,指出该制度切实维护未成年人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同时强调不履行报告义务所需承担的责任以及发现线索后如何正确报告等规定。指出对于留守儿童、孤残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离异或单亲家庭子女等特殊群体,要通过心理辅导、司法救助等多元方式进行帮助,进一步畅通协作渠道,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增添坚实力量,全方位、多领域、多角度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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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一步,我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为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司法联络员”的作用,形成保护未成年人合力,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最大限度实现对未成年人的全方位保护。

来源:贺兰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编辑】:刘豆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